為方便教職工辦理支取住房貨幣補貼,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,經與省房改辦協商,學校定於2015年5月5日至22日,在後勤保障部三樓會議室,集中辦理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支取手續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按照省房改辦的要求,本次可支取住房貨幣化補貼的對象,僅限於符合《省房改直管高校住房貨幣補貼資金使用細則》(鄂房改辦[2012]19號)(見後勤保障部網站公告欄)規定的支取條件,個人資料已錄入住房貨幣補貼管理系統的住房未達標、無房在職職工。
學校現有可享受國家住房貨幣化補貼教職工人數約6000人,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,對符合支取條件的教職工分類別和時段辦理。具體分段時間及類別見下表:
辦理時間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。
(一)現租住學校周轉住房並按時繳納住房租金的在職教職工,提供本人校園卡原件、意昂体育周轉房租賃協議、租金自交或從工資中扣除憑據。
(二)無房戶或住房面積未達標的在職教職工,提供本人校園卡原件,校外房屋租賃協議、購房(貸款)合同復印件、還貸憑證原件,若協議或合同簽訂人為配偶,還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。
(二)打印《湖北省職工住房補貼資金支取申請表》並簽字。
(三)收取教職工本人簽名的《湖北省職工住房補貼資金支取申請表》、房屋租賃協議或購房(貸款)合同或還貸憑證、結婚證等復印件。
(一)教職工提供的復印件必須清晰,且用A4紙復印。
(二)此次辦理住房補貼支取分為兩部分:一次性補貼與逐月補貼,兩部分都分別以千位取整,余額留在個人帳戶。住房補貼資金低於2000元的教職工不予辦理支取手續。
(三)請各二級單位於4月28日到後勤保障部三樓(317室)領取通知及本單位住房補貼人員名單表(表中“備註”欄標“1”表示該職工現租住校內周轉房,屬第一批辦理補貼支取手續職工),務必通知到本人,過時不予辦理。
(四)教職工若對住房補貼有異議,請向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反映,由負責人一並提交後勤保障部。